我司承建的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公共上岸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广建港[2023]71号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采取施工比价方式,选定单位,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询价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公共上岸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地点:泰州市泰兴市滨江园区
3.工程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如泰运河南岸,利用老交运公司码头东侧岸 线建设 2 个 300 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兼顾 1000 吨级船舶。拟建码头前沿线与西侧老交运公司码头前沿线齐平,采用直立式码头结构,泊位长度 164m,前方作业带宽度 23m。码头前沿顶高程 4.7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 14.8m,码头前沿设计河底高程-2.50m。进出码头车辆通行利用西侧老交运公司 14m 宽防汛闸口通道。
4.工作内容:桩基检测、检查井、电气、监控、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环保、临时码头、一般项目费用及相关附属施工等
5.技术要求及其他:贵单位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理,相互配合,各施工工序严格按我司技术交底内容、设计图纸、本工程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贵单位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贵单位须严格把控各工序施工质量,如因贵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贵单位承担返工或相应责任。
二、报价方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 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报价,以报价不含税总价进行比价。
2.确定施工单位后,甲、乙双方签订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公共上岸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安装及附属设施施工合同,合同生效后按合同实施。
3.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公共上岸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完成后办理甲方财务规定的结算等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
4.报价价款均为含税价。每次支付前,乙方依据项目合同有关约定向甲方开具真实、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报价人责任
5.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乙方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等负责;
5.2 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及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资料;
5.3 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人为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接受施工合同内施工过程中各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整改闭合。
6.询价人责任
6.1 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6.2 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款。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3 年 9月12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收件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六圩村宝盛圩2号。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密封章。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司,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报价文件获取及联系方式
1、公司名称: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六圩村宝盛圩2号;
3、联系人及电话:郭晓杰,电话:15018498135
七、附件 报价文件
附件1: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公共上岸点项目附属设施采购及施工询比采购 报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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