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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2025-2026年)施工船舶租赁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2025-10-15

我司负责施工的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2025-2026年),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将租赁施工船舶,现采取询比采购方式选择供方,请有意向提供该工程船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2025-2026年)

2. 项目地点: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 

3. 项目规模:第一期疏浚,工程量暂定为445403立方米。

4. 施工内容: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清淤,施工范围含有:回旋水域、支行道、码头前沿。

5. 技术标准:依据《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年度维护性疏浚项目(2025-2026年)平面布置图(第一次疏浚范围图)》的疏浚范围及水深要求,设计标高为:

 

区域

设计底标高(理基.m)

回旋水域、支行道

-15.3

码头前沿A

-14.6

码头前沿B

-15.6

6、吹填区(纳泥区):

吹填区为黄茅海东部倾倒区。

7、施工船舶需求种类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耙吸船

仓容≥5000m³

1

2

抓斗船

斗容≥8m³

1

3

泥驳

仓容≥1200

3

二、 供方选定原则:本项目以合理最低价为供方选定原则

三、 租赁方式及期限

1. 施工船舶须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所需的人员;

2. 施工期暂定2个月,且船舶每月可正常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500 小时。租期从租赁船舶到达施工区、通过海事安检后第二天开始计租至项目完工。

四、 租赁船舶燃油及维修保养

1. 租赁期间由船舶出租方承担租赁船舶的润滑油、液压油、淡水及船舶防污染等。

2. 租赁船舶的维修保养由船舶出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3. 租赁期间由项目部提供船舶施工用柴油。

五、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 该租金包括租赁船舶、折旧费、船员工资、保险、利润等费用,且船舶每月可正常工作时间不应少于 500 小时。

2. 租赁费用的支付

2.1:本项目无预付款,租赁费用按总价包干结算(2个月)。

2.2:租赁费用待工程交工验收后业主支付询价方款项后由询价方按同比例支付给船舶出租方。

2.3:租期从租赁船舶到达施工区、通过海事安检后第二天开始计租至项目完工,租赁期在三个月内的按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结算,超出三个月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4:船舶调遣费用:由船舶出租方负责船舶及其他设备、管线的调遣并承担费用。

2.5:询价方支付每笔费用前,船舶出租方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询价方。

2.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租赁方不承担有关票据贴息费用。在出租方收到由租赁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或汇票时,视同租赁方完成支付义务,出租方不能因此向租赁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2.7.出租方应在租赁方付款前,向租赁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出租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租赁方要求而给租赁方造成损失,租赁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出租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租赁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出租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租赁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 保险

1. 船舶出租方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对施工船舶、设备、人员投保,若因船舶出租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金、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及相关保险理赔均由船舶出租方负责,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 任何由于船舶出租方未投保、投保不足、保险的撤销、终止或保险责任范围的缩小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船舶出租方承担。

七、 船舶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船舶出租方必须听从询价方合法合理调度,如在范围内合法施工,船舶出租方不听从询价方安排工作调度的,该段时间不计租期,报价方还需赔偿由此给询价方造成的损失。

2. 遵守海上作业有关操作规程及航行规定,不得违章作业。船舶出租方有权拒绝询价方指挥的非安全作业行为。

3. 船舶出租方应积极配合询价方开展租赁船舶、设备的调遣、进场。

4. 船舶出租方向询价方保证出租的船舶安全适航、设备运转性能良好,船舶各类船舶证齐全有效,船舶须按船舶最低配员证书配备适任船员证书,若因船舶证书、船员证书不齐或无效、船舶自身原因被海事部门处罚由船舶出租方承担,由此造成询价方损失的由船舶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 船舶出租方需确保租赁设备运转正常,在租期内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故障排除、零配件更换、易损材料更换。

6. 船舶出租方负责办理船舶、船员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 若因船舶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船舶被海洋、海事、海警等执法部门罚款、处罚、处置、信用扣分等,相关责任及罚款由船舶出租方承担。

8. 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期间,船舶出租方操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的,由船舶出租方负责。

9. 船舶出租方负责做好船舶防台、强对流工作。

八、 报价形式

报价人按询价方的工程船舶租赁要求报价,询价方视为报价人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询价方接受报价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调整。船舶租赁报价为到工地含税总价。

九、 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船舶租赁经营范围。

2. 能按询价人的船舶租赁要求,提供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施工船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 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小港路124号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收件人:方俊凯,电话:13609793631

3. 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 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层表面须粘贴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 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U盘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项目部(包装最外层表面须粘贴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一、 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

十二、 报价技术咨询及施工现场踏勘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俊豪;

联系电话: 15917364400。

十三、 附件:报价文件。

附件、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港池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2025-2026年)施工船舶租赁报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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