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建的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施工需要进行水泥采购,现采取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供应方,请有意向且有供货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的要求和报价文件格式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3.工程基本情况:大方县共13个乡63个行政村,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0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800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0000亩),项目建设期为14个月。
4.采购内容: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所需水泥材料,见以下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品牌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吨) | 备注 |
1 | 水泥 | M32.5袋装 | 吨 | 200 | 1、综合单价包含运本项目各施工现场的运输及卸车费。 2、主供品牌范围只限西南水泥、江天水泥。 | ||
2 | 水泥 | PC42.5袋装 | 吨 | 5000 | |||
3 | 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40000 | |||
4 | 水泥 | PO42.5散装 | 吨 | 5000 | |||
注:1.以上采购数量均为暂定量,最终结算量以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材料供应量为准; 2.材料数量的计量采用项目部地磅过磅称重的方式,即以乙方出厂磅单的数量为依据,甲方现场进行复磅。若甲方复磅重量超过出厂磅单重量的+0.3%时,则以出厂磅单重量计算;若复磅重量低于出厂磅单重量的-0.3%时,则以复磅重量计算;若复磅重量与出厂磅单重量的差值在±0.3%以内(含),则按出厂磅单重量计算; 3.本项目供货过程若水泥市场价格发生涨跌,拟调价的一方向另一方发起材料调价通知单,经另一方同意并确认即可调整价格,若另一方不同意调价,拟调价的一方有权停止采购或供货,双方办理结算终止合同; 4.以上材料的技术参数以本项目设计图纸的相关技术要求为准。 | |||||||
二、供方选定原则
本项目以合理最低价为供方选定原则。
三、报价形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按附件报价文件的格式以不含税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2.如遇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调整等原因导致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的,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实际税率相应调整含税金额。
3.材料单价系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加工成本、运输到本项目各施工现场的费用、利润、税金、验收、抽样检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等。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订单的规格和数量,按项目部要求的批次交货时间将货物运送至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交货,材料款按月计量支付,乙方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材料供货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按确认金额的75%支付,本合同全部批次材料交货并验收完成后,30天内累计支付至甲方确认乙方全部供应材料款的80%,在工程交工验收后累计支付至本合同最终结算价的100%。
3、合同结算价=甲方确认实际材料供应量×含税综合单价-相关应扣费用。
4、乙方应在申请付款前,按照材料实际供应量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若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与业务项目不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另扣除发票金额的1%作为经济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上述约定付款,若乙方未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金融产品(供应链金融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全部支付方式,在乙方收到由甲方委托的银行等机构发放的款项、票据或金融产品时,视同现金支付以及甲方完成支付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有关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贴息费用。
6、最终乙方实际供应材料数量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暂定数量,超出部分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供应量,否则超出部分涉及的材料款甲方不予付款。
五、报价人责任
1.甲方按施工进度需求,书面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材料供货通知要求时间内供货,乙方负责装车和卸车并承担费用,由双方现场人员进行验收和签收确认,随货须附带出厂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合格检验报告及按项目部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乙方供应材料质量需满足甲方、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如出现材料检验不合格现象,供应商应配合我方进行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3.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设备、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人为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接受施工合同内施工过程中各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整改闭合。
六、询价人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款。
七、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材料销售经营业务。
2.能按询价人的材料采购清单,供应合格的工程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神农大道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理部;
收件人:李嘉豪,联系电话18588762520。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扫描件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司(密封件最外层表面须粘贴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按报价文件首页),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
十、项目技术解答及项目部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神农大道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嘉豪 联系电话:18588762520。
十一、附件:报价文件。
附件2-2、大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泥采购报价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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