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建的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根据我司相关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采购本项目专业工程施工,采取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工程施工单位,邀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涉及来安县半塔镇、汊河镇、大英镇、独山镇、雷官镇、三城镇、施官镇、水口镇、舜山镇、新安镇、杨郢乡、张山镇共12个乡镇。
3.询价采购内容: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中的“土地复垦工程、长山林场林下种植工程”及相应部位附属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包括耕作层剥离及回填、坑塘平填、田块修筑整理、细部平整等)、林区建设工程(清除杂障、分级整地、土壤改良、输水管网、排水沟渠、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林区道路建设(修缮林区道路、新建林区作业道)等施工内容。其中土地复垦工程量暂定约3000亩,长山林场林下种植工程量暂定约2200亩。(最终工程量以业主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询价采购内容不含甲供材料。
4.采购项目暂定总价约3000.00万元。施工内容和工程量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5.工期要求:暂定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此外业主有工期要求时,以业主工期为准。
二、报价方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报价。
2.报价方式:采用系数报价,本项目有效报价范围为:5%≤B≤15%{B为下浮系数(%)},最终结算计算方式:业主审批结算价×(1-B)-相关扣款(如有)。报价人提交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最终以下浮系数(B)最高的报价人为成交供方。
3.乙方报价已包括项目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质量、安全、工期、调试、试验、检测、保修、利润、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甲方视为乙方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任何调整。确定施工单位后,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生效后按合同实施。
三、报价人责任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负责,做好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工作。
2.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及约定由乙方完成的施工资料。
3.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过程中须服从我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对人员进行的管理,各施工工序严格按我司技术交底内容、设计图纸及本工程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须严格把控各工序施工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责任及一切损失。
四、询价人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2.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3.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履约担保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以方式(2)提供履约担保:
(1)向甲方提供双方签订协议总价3%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若乙方出具的保函于上述有效期前失效的,乙方需在失效前5日重新开具符合双方协议约定以及甲方要求的履约保函,逾期未开具的,甲方有权扣付工程进度款作为履约担保);
(2)向甲方提供双方签订协议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期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时,按甲方确认进度款的3%逐次暂扣,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总价的3%为止,在项目工程验收完毕后45天内扣除相应罚款、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六、款项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
2.进度款:按月度支付,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经甲方项目经理、业主审核确认后,按确认金额的85%支付(扣3%履约保证金,实付82%),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与业主办理结算且足额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支付至98%,剩余2%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45天内无息支付。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乙方自愿接受上述全部支付方式,在乙方收到由甲方委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款项、票据或金融产品时,视同现金支付以及甲方完成支付义务,乙方不能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有关票据或金融产品的手续费、贴息费等费用。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甲方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滁州市来安县中央大道59号广建公司来安土地项目部。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盖密封章,报价文件外包装封面粘贴报价文件首页,。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司,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中央大道59号;
联系人:王凯;电话:13570912756。
十二、附件: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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